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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从警方摔倒抱婴妇女事件看一些网民的变态 【猫眼看人】

时间:2018-04-13 16: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文/感悟生活热衷于网上造谣的长舌妇不分左右

9月1日,上海松江区朱姓警官与两名辅警,在查处车辆违章中受到一名怀抱婴儿妇女的推搡阻挠、纠缠,然后其不顾怀抱婴儿的安全,将其粗暴摔倒,导致婴儿跌落在地,幸好婴儿没有受到伤害。事件被曝光之后,引发舆论极大关注,上海警方迅速通报了相关情况,并对涉事双方做了严肃处理。我在看到相关视频后,立即写了一篇文章《暴力阻挠执法与野蛮执法都应受到最严厉谴责》,完整地表达了自己的立场。之后,在我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和凯迪论坛上,出现了许多令善良、正直的人们难以容忍的变态现象,不光有对我个人的人身攻击,还有一些人不负责任地造谣与传谣,折射出一些极左与极右网民极其变态的心理;一些自称信奉自由、民主价值观人士的言论,尤其令我失望,令人不吐不快。在极左方面,这个事件的曝光当然令他们感到丢脸,因此,正如我在《暴力阻挠执法与野蛮执法都应受到最严厉谴责》一文中揭露的那样,第一时间就有人冒称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出来造谣,恶意贬低和丑化怀抱婴儿妇女的身份;还有个别属于警方的权威官网,第一时间出来“辟谣”,表示网上的视频是移花接木的造谣。也有极左人士拿美国警方在执法中受到暴力阻挠时,可以开枪击毙违法犯罪嫌疑人来说事。对这种罔顾事实的洗地行为,本人一贯深恶痛绝,并经常予以揭露。至于凯迪上有人曾声称暂时失业而向我借款被我拒绝,因此趁机到处抹黑我,或者几个职业网评员专门收集我的一言一行,刻意断章取义来败坏我的名声,我对它们是一律以人渣来看待的。它们打着所谓自由、民主的旗号,混进民主圈内混淆视听,本来就怀有特殊目的,这是特殊国情导致的特有现象,个人完全没有能力去阻止这样的攻击。我也从来不指望他们能改变对我的敌意,或者试图唤醒这些装睡的人。除了上面这些天然的对手,本事件舆论场中,在造谣、传谣和恶意攻击不同意见者方面,一些极右人士比极左人士表现得更加出格,更令人不耻。基于我一贯坚守的“不得以造谣抹黑手段来攻击对手”的立场,以及在微信群长期公示于众的群规,我一口气在9个群中踢了10多人,同时也有40多人主动退群对我表示失望与抗议。简单归纳如下:一、恶意造谣、传谣1、极右人士同样拿美国警方的执法来说事,捏造美国警察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假视频。这几天广泛传播的一段美国警察的执法视频显示,一名美国警察在查处交通违章时,被一名怀抱婴儿的妇女推搡,这名警察一再忍让,束手无策。有人甚至把上海警察粗暴执法的视频,与这起美国警察文明执法的视频剪接在了一起,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事实上,这是一段被刻意剪接的视频。完整的视频显示,这名警察立即呼唤支援,很快来了一辆警车,当两名支援的警察到场后,这名怀抱婴儿的妇女试图逃离,但被两名警察紧紧地堵在车门前;然后又来了一辆支援的警车,下来两名支援的警察;警方在强行夺下这名妇女手中的婴儿后,先是两名警察猛烈地将这名妇女摔倒在地,然后面对倒地后不断挣扎的这个妇女,3名警察用警棍猛烈打击,惨叫声连连。当其他路人试图靠近围观时,有警察做出阻止上前的手势。围观者均自觉服从警察的指令,无人对警察进行责骂,更没人加入推搡警察的行列中。最后,这名阻挠警方执法的妇女嘴角流血,双手被反扣着手铐塞进了警车。即使在我转发完整视频后,还有人不断转发剪接的视频。可见一些人为了表达自己的特定立场与情绪,更愿意传谣、信谣。2、在相关细节上大量造谣、传谣,激发民众对这名妇女的同情,以及对警方粗暴执法的仇恨。在有视频为证,以及上海警方发布详细案情通报后,仍有人坚持认为没有正式警察参与执法,辅警执法无效;有人造谣说这名妇女不是驾驶的小汽车违停,而是助动车违停;有人不顾上海交通违章早就统一缴纳罚款的常识,造谣说这几名警察不是正常执法,而是私自出来罚款增加收入。有人故意夸大警方暴力执法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比如说那名妇女受了严重伤害,婴儿被摔成了脑震荡等等。上面这些恶意造谣、传谣,一些造谣、传谣者看到我提供的事件真相后,不但不虚心认错,反而质问凭什么我掌握的就是事实真相,而他们所说的就是谎言;更有人因此攻击我站在谁的立场上说话,以及人品有问题。对于这些极端人士,在凯迪和微信公众号上我就一律拉黑,微信群里就一律踢走。二、只有立场,没有是非胡适先生曾说过:一个肮脏的社会,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的正常社会,道德也会自然回归。一个干净的社会,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那么这个社会最终会堕落成一个伪君子遍地的肮脏社会。可是,一些自称信奉自由、民主价值观的人士,在这件事情上的言行,更像是一名革命者,全盘接收了阶级斗争理论和暴力革命学说,只有立场,没有是非,丧失了起码的客观、理性。有些人表达出来的意思,完全可以归纳为:“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都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都要反对”。1、有人不能容忍任何批评该妇女阻挠警察正常执法的行为,并对不同意见者进行人身攻击。尽管我在《暴力阻挠执法与野蛮执法都应受到最严厉谴责》一文中,用超过一半的篇幅猛烈批评了警方暴力执法的不当,以及为警方洗地的造谣行为。但因为我同时批评了这名妇女不该推搡、纠缠正常执法的警察,奉劝普通人面对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时给予服从与配合,不得以暴力阻挠正常执法,结果招致大家的谩骂和人身攻击。有人明确表示鉴于这一事件中警方的恶劣表现,舆论只能批评警方,而不能指责该名妇女推搡正常执法警员的行为,因为前者是大恶,后者的过错微不足道。但在我看来,该名妇女挑战执法人员在先,破坏规则在先,就此而言,其错误引发的教训同样值得记取。在警察的暴力执法过错行为并没有产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禁止评论这名妇女阻挠执法的过错,甚至对不同意见者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暴露出一些极右人士作为革命者而非建设者的极端偏激。2、对不同意见者断章取义,胡搅蛮缠。有人不赞成我对该名妇女推搡执法警员的批评,因文章中引用了上海松江公安分局通报中的“暴力”阻挠执法一词,就在这名妇女是否行使了“暴力”问题上大做文章。我实在搞不明白,推搡行为不是暴力,难道是“按摩”或言词冲突?把警员推得连连后退的动作,就算是温柔的“按摩”吧,任何国家允许进行这样的“按摩”来阻挠警察的正常执法么?明明我的文章中用大部分篇幅猛烈批评了警方不顾婴儿安危的粗暴执法,并且用的也是“暴力执法”的说法,却有人硬说我只是指责合法维权的弱势群体,而没有批评警方暴力。我明明在微信群里强调,凡不就事论事,却因不同意我观点而攻击我人品的人,一律将被移除;有人却到处去讲我搞一言堂,比独裁者更独裁,把不同意见者都踢除。还有人明明专门写了篇文章来表达对我的不满,却一再声称只是为了普及法律知识;奇怪的是,在他文章中多处指名道姓地摘抄我文章的语句,内容与他文章中要普及的法律知识没有半毛钱关系,也没有看到他针对我文章观点的批驳;当我一再追问他这个文章想表达的意思时,此人却顾左右而言他,完全没有任何交流的诚意。对这种蛮不讲理,胡搅蛮缠之人,我只好统称他们为二逼。3、不懂装懂,奢谈法律,煽动社会仇恨。有些所谓自由、民主人士,无视这起事件由这名妇女推搡阻挠警察正常执法引起,且警方暴力执法并未产生严重后果的基本事实,“强烈呼吁”追究暴力执法警察和辅警的“故意杀人罪”、“杀害婴儿罪”、“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婴儿罪”,还有人口口声声声称警方的行为属于二级谋杀罪,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些言论,就是典型的法盲言论,除了在极端人士那样的特定人群中产生共鸣,实际上徒增笑耳,只会起到败坏民主人士名声的作用。如果造成了该妇女或婴儿达到刑法可以追究的“轻伤”和“轻微伤”以上的严重后果,当然可以依法追究他们的滥用职权罪或故意伤害罪。但是故意杀人的动机何来?中国有“杀害婴儿罪”、“故意伤害婴儿罪”和二级谋杀罪么?有说声称套用的是美国法律,且不说美国刑法典根本不适用于中国;即使在美国历史上,哪个警察因为对暴力阻挠执法的人员行使暴力,在没有任何人受到伤害的情况下,而被追究二级谋杀罪判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显然,这些人在信口开河,胡说八道。4、主张不顾一切地“抗暴”,鼓励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挑战公权力。这不但是极其危险、极不负责任的主张,而且于社会进步无益。我认为反抗公权力的压迫必然具有正当性,要么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反抗公权力的不法侵害,要么是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即维护大众的利益而抗争。如果有人为了维护自身的不法利益去对抗公权力,不仅不应当得到鼓励或同情,相反,任何善良、正直之人都有权予以谴责。本案中,这位妇女将汽车违章停放在人行道上,图的是自己的方便,侵犯的是公众的利益。警察给予其处罚,维护的是公共利益。因此,她拒绝接受警察的违章处罚,阻挠警察的正常执法,根本就不应当得到同情与鼓励。无数事实表明,并非任何自称信奉自由、民主价值观的人,都懂得自由、民主的真正含义;也并非所有自由、民主人士,懂得如何去实现自由、民主的梦想。相反,在自称信奉自由、民主人士的人群中,有许多见识浅薄却自以为是的狂徒,也有许多人品低劣、整天造谣生非的人渣。不是任何人嘴上挂着“自由、民主”的口号,就拥有了造谣、传谣、抹黑他人的特权。整天热衷于造谣、传谣,以极端言论蛊惑人心,必定被正直、善良的人们所唾弃,而且无益于推动我们这个民族的文明进步,对此我们应当保持清醒的认识。本事件在朋友圈中造成撕裂,焦点在于三个:1、是否可以造谣抹黑手段,来支持自己的立场?我认为不可以;而反对我的人认为,只要是反对暴政不仅可以,而且必须。2、在谴责暴力执法的同时,可否可以批评这名妇女推搡阻挠正常执法的行为?我认为可以,而且普通人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反对我的人则认为不可以,至少没必要。3、警察纠正该名妇女交通违章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常执法?我认为是;反对我的人则认为不是,因为城市停车难是政府造成的,因而任何对违章停车行为的处罚都是不合法的,民众自然拥有以任何方式进行反抗的权利。许多人劝我对这些所谓三观相近的人要容忍,我恰恰认为他们的三观跟我有重大分歧,根本无法相融。幸而在我的读者朋友之中,这样的极端人士只占不到2%的比例,这是惟一令我欣慰之处。这说明尽管这些人气势汹汹,能量很大,但毕竟只占很少的人数比例。著作权声明:除非得到本人书面授权,或署名“作者:感悟生活”且注明文章“来自微信公众号:shsp_999”,禁止将本文全部或部分内容转载至任何其他网络媒体或平面媒体(平台本身提供的收藏、转载、分享不在此列)。否则,任何侵权行为可能面对法律的追究。

此贴已经被作者于 2017/9/5 14:38:55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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